湖南省首推野生动物养殖退出补偿方案

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娇颖)湖南省政府近日发布文件,宣布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这一举措旨在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文件中明确,全省范围内禁止食用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省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无论是人工繁育还是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均在此列。家畜家禽和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则不在禁食范围。

文件中还提出,对于依规退出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将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并对停止养殖的在养野生动物进行妥善处置。此举旨在做好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的帮扶和转产转型工作。湖南省同步公布的补偿方案首次明确了对依规退出养殖主体的补偿范围、补偿批次、补偿标准和补偿资金,为养殖户提供了明确的退出和补偿指引。

此外,方案还明确了三种对存栏动物的处置方式,包括放归自然、转作他用及无害化处理,并要求在今年7月15日前完成处置。其中,放归自然的动物将选择远离居民点、生境良好的区域进行放归,确保不造成生态危害;转作他用的动物将用于科研、药用和医用、展示等;无害化处理则采取深埋法、焚烧法等方式,最大程度地减少风险隐患。

补偿方案还明确了14种野生动物的补偿标准,包括竹鼠、果子狸等。这些补偿标准考虑了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成本、养殖设施投入、养殖模式等因素。例如,竹鼠每公斤补偿75元,豪猪每头补偿630元,果子狸每只补偿600元,小麂每头补偿2457元。补偿资金由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财政按照3:3:4的比例承担。

对于受“禁野”影响的贫困户和边缘户,湖南省提出将给予与方案规定标准和程序相同的补偿。同时,实行“一对一”转产转业精准帮扶,帮助他们转产转型。对于转型发展的繁育主体,林业部门将给予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

这一方案的实施,旨在确保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保障养殖户的合法权益,推动受影响的贫困户和边缘户顺利转产,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