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称,《西安市献血条例》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于2024年10月23日经西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并于2024年11月27日获得陕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西安市献血条例》明确规定,西安市实行无偿献血制度。这一制度鼓励年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并允许符合献血健康检查要求的公民主动要求献血,年龄可延长至六十周岁。此外,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医务人员、教职工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被鼓励率先献血,稀有血型的健康公民以及符合条件的健康公民也被鼓励捐献造血干细胞。
西安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被指定为献血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献血工作。红十字会则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并协助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献血宣传、动员、组织、表彰等工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献血活动,动员健康适龄公民自愿参与献血。在库存血液不足或临床急需用血时,市、区县人民政府会及时协调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组织献血活动,动员健康适龄公民自愿参与献血。献血者所在单位应为献血者提供便利条件,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为鼓励献血者,该条例还规定了一系列优待政策。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五倍免费用血;五年后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献血累计一千毫升以上者,本人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此外,献血者的亲属在五年内临床用血的,也可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在西安市献血者除了上述优待外,还可以享受其他多项优待。例如,献血累计二千毫升以上的献血者在指定医疗机构优先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献血累计三千毫升以上的献血者,除享受优先就诊外,还能免费游览市属A级景区;献血累计四千毫升以上的献血者,除享受前两项优待外,还能免费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和常规公共汽车线路,并免费享受指定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基本项目健康体检。
此外,在西安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人员也可享受上述规定的优待。
来源:澎湃新闻。